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经县政府同意,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县民政局低保办公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县文化馆、县广播电视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理委员会、荣邦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元门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荣邦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青松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南开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细水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细水乡农业服务中心、金波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阜龙乡农业服务中心、阜龙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22家事业单位共4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拨款的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其他地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1999年5月3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违法违纪被解聘的人员;
4.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此次不得报名;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公告
2017年5月3日-5月16日,在白沙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白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沙县牙叉镇滨河北路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三楼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
县 人 社 局 办公室:0898-27723265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0898-27715650
3.报名要求: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一式二份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审核后保留复印件,原件退回本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审查结束,将符合条件者在网上公布并通知笔试时间。
5.笔试比例:原则上符合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职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行笔试;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考职数。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公共知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有关专家命题并评卷。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数,按比例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排名;如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与公示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体检并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在2017年8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必须取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材料。如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则取消聘用资格。
县人社局在聘用审批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县人社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聘单位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管理
1.经考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所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成员关系。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详细事项请登陆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白沙黎族自治县
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