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诚聘巡防员共5名,派遣至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人员,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描述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条件 |
巡防员 | 5 |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执勤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 (2)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公文写作能力。 |
二、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3200元及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分三档),享有五险一金、节日补贴、年终考核奖励和商业保险等福利。
三、工作地点:金湾区。
四、应聘流程:
(一)报名
1、应聘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以及学历、学位和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文件。
2、投递要求:压缩包格式,名称:应聘的岗位-姓名(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欠缺相关证明材料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
3、接收邮箱:nfwb@zh-hr.com(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职位,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姓名”),如“应聘巡防员张三”。
4、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17:00时(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投简历)。
(二)初选与面试
我司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三)体检
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
(四)录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工作,接受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备注:该招聘广告因故延期至5月3号,原已投递的简历依然有效!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