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
紧缺急需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交往工作发展需要和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江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翻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翻译)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学历要求
1、学历、年龄及户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丽江市户籍。
2、招聘岗位:翻译中心外语翻译(专业技术岗位)
3、招聘名额:1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9日。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109865。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由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一周前必须到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全程监督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岗位能力测试
测试总分为100分,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组,对应试人员进行全英文测试,测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五纪工委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2以上。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并达到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后续的考核。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等额进入面试人员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体检在丽江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由用人单位指定;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考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
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我单位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0888-5109865
监督电话:市纪委第五纪工委:0888-5100249
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