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以下同学符合我校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加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我校举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考生获得我校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项相应分值。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8日—4月23日
招生办电话:0577-88412441
举报电话:0577-88417726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