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17-04-26 10:32:14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此次招聘工作在保亭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向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录用人数公开、招聘录用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录用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报考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报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爱好城市建设事业,能积极主动协助开展各项城市建设管理活动。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岗位: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岗人员(2名)
具体要求:男女不限,海南户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规划管理、建筑类、测绘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岗位: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岗人员(2名)
具体要求:男女不限,海南户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规划管理、建筑类、测绘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3.岗位:城市建设管理岗人员(1名)
具体要求:男女不限,海南户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4.岗位综合文秘岗人员(2名)
具体要求:男女不限,海南户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5.岗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1名)
具体要求:男女不限,海南户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6.岗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人员(1名)
具体要求:男女不限,海南户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具备会计资格证书。
三、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岗位工资待遇标准进行,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聘用期间,享受五险一金,各项保险及公积金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部分由招聘单位支付。试用期工资:2400元,正式聘用工资:3000元。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285887474@qq.com
报名电话:66529062 66529063
3.应聘者须将个人简历,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投递到邮箱(必须注明应聘的岗位)。
4.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考核。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如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由面试成绩顺位者递补入围进行体检。
六、录用公示
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录用用对象,在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公示。
七、招聘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具体派遣方式及人员的人事管理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2个月。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将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后的结果交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