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系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嘉兴市范围内(含下属县市区)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以后出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满2年(2015年5月3日前进单位)。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
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新闻学、汉语言文学。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2750871114 @qq.com。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3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或者参公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面试工作由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阶段,本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体检报告。
(四)办理转任手续
局党组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政府行政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1317室,联系电话:0573-82838347,联系人:姚伟。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