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防治能力,有效控制糖尿病及并发症发生,维护居民健康,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选定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重庆5个省(市)开展糖尿病管理模式推广项目。为指导各省开展项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请各地结合当地特点,创建适宜本地区的糖尿病管理模式,为全国糖尿病防治工作提供经验。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推广糖尿病一体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建立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糖尿病管理模式,提高糖尿病防控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建立规范、有效的糖尿病管理模式,实施以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互协作的糖尿病一体化管理。各项目点与管理前相比,管理后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提高10-20%,血糖控制达标率提高10-20%,居民糖尿病知识知晓率提高30%。
2.开展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筛查,了解本地区慢性并发症患病率,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糖尿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3.建立糖尿病防、治、研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糖尿病信息资源共享,为本地区糖尿病防治工作、卫生经济学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任务和措施
(一)明确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糖尿病管理中的功能定位和职责。
(二)建立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参与的糖尿病综合防治管理团队。综合医院要组建多学科的联合诊疗团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设有专门的诊疗室和指导室,配备人员负责管理患者档案和资料统计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制订项目督导检查方案,收集、分析项目相关信息,评价项目效果,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三)建立糖尿病管理模式综合培训制度。综合医院要为社区医护人员提供临床进修、培训和学术研讨等服务,指导社区规范执行项目技术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社区医护人员开展营养、运动和心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探索糖尿病健康促进新方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患者教育辅导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推广适宜技术,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改变不健康的行为习惯。
(五)建立糖尿病患者数据管理信息系统,使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实现数据共享,综合利用基本信息。
三、项目评估和质量控制
(一)定性方法。
通过小组访谈、资料查阅和督导检查等方式,了解各地政府制定的慢性病防治目标和策略,糖尿病患者服务需求,社区糖尿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提供参考。
(二)定量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体格检查、临床辅助检查、实验室检测和数据分析,掌握各项目点糖尿病及慢性并发症流行情况,掌握各项目点糖尿病患者“三率”(知晓率、达标率、并发症筛查率)及血压、血脂、体重和尿微量白蛋白等指标水平,为评价项目效果提供依据。
(三)质量控制。
项目工作组每3个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每半年开展1次督导检查,每年进行1次工作总结。
四、组织结构和职责
(一)组织结构图。
(二)国家项目领导组职责。
1.审批项目计划、预算和决算。
2.监督项目进展。
3.举行项目阶段性论证会、协调会等。
(三)国家项目专家组职责。
1.负责指导、论证并确定项目技术内容。
2.负责编写培训教材。
3.监督评估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四)国家项目工作组职责。
1.制订项目工作计划。
2.负责项目各方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起草和整理项目文件。
4.掌握项目工作进度,督促项目工作。
(五)推广地区项目工作组职责。
1.组织实施项目工作。
2.根据各地区实际,创新和推广适合当地的管理方案。
3.提供项目所需的行政及技术支持,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检查督导项目工作。
五、项目进度计划
(一)年10-12月: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建立数据库、现场培训和基线调查。
(二)年1月-年7月:规范化管理、干预、督导、指导和经验交流。
(三)年1-8月:评估和总结。
六、项目督导和考核指标
(一)督导方式。
1.项目工作组和项目专家组督导。
2.在项目工作组的指导下,各项目地区实行交叉督导。
(二)考核指标。
1.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糖尿病综合防治管理团队组建情况。
2.糖尿病管理指南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医生、护士接受培训、进修情况。
4.糖尿病知晓率、血糖控制率及慢性并发症检查率。
5.应用糖尿病患者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共享信息资源情况。
6.开展项目实践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交流情况。
七、项目经费管理
(一)项目经费由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拨付到各地指定项目资金管理单位。
(二)每省(市)项目经费为30万元,项目开始后先支付10万元,剩余2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展和年度考核情况逐年下拨。
(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工作,各项目点应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做好糖尿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