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金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拟在广东省肇庆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人数为2名,选调的职位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综合股科员,主要从事日常金融管理工作。
选调范围
广东省肇庆市范围内机关、参公单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局公开选调足球游戏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责任感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金融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音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在省部级、市以上媒体发表过理论文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需经原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转任或者不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务员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备齐报名所需材料,于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进行现场报名(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23号二楼高要区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758-8200083,传真电话:0758-8200083,邮政编码:526100)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jrj8200083@163.com邮箱。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收取材料均一式一份):
(1)《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如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须一并提交,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职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仅收复印件);
(5)《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由我局电话通知其进入笔试,未收到通知人员视为未能进入选调范围。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5月8日-10日登陆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gaoyao.gov.cn)自行查阅考试时间、地点及试室安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由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均由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0:30
资格复审:2017年5月12日上午12:00(指对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
面试时间:2017年5月12日下午15:00—18:00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公务员招录的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考察人选,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对象,并在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转任工作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
五、其他
(一)选调对象在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7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