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时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7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 9日— 11日,网上交费时间为7月11日— 13日。报考人员须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信息(要求清晰)。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确认时使用。
3、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提交时间请咨询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部门)。
4、各区(市)人社局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于规定的确认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高级资格证与聘任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按规定缴费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2年7月17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6、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7日至21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7、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请各市于9月19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科目,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同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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