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焦作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执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生下载、填写《焦作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签名并贴照片,一式1份,如有隐瞒,一切后果自负)(附件2),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焦作市公务员局(市政大厦806房间)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怀孕不能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可暂缓进行,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时,再完成体能测评。怀孕考生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有关证明,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17点前送至焦作市公务员局(市政大厦806房间)。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