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中共恩施州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经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社局、恩施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年龄4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所学专业为政治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党史党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管理学类、民族学类、社会学类。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17时30分止。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者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同时欢迎咨询联系。联系人:邓华英,电话:0718-8252300。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及有关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979147453@qq.com。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影印件;
(3)个人从事专业工作和科研情况简历一份(附文章)。
3、资格审查:我校党建与人事工作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本人。
(三)组织考核。我校组成考察组到报名人员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严格考核。通过面谈、座谈、查阅个人档案资料等形式,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政策规定等。
(四)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选。召开校委会,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由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校委会根据招聘公告精神研究决定递补人选。
(七)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选情况报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拟聘人选一经我校聘用,须与我校签订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按在编在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