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初试合格分数线
招生方式 | 一级学科名称 | 初试合格分数线 |
普通招考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单科≥40分,总分≥170分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单科≥40分,总分≥170分 | |
光学工程 | 单科≥40分,总分≥170分 |
二、录取工作相关事宜
1、2017年博士生招生总计划包括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人数。
2、一级学科可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我校初试合格分数线。4月21日前一级学科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达到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合格线考生信息及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
3、4月28日左右由研究生招办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专栏”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在5月5日之前完成体检、政审工作,并将体检表、政审表(从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寄交研招办,外地考生发EMS,以邮戳日为准,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33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42。
5、研究生招办将调取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与拟录取为“定向”考生的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不能完善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