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2月23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校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14日到4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33021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办)
通信地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715纪检监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