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和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公道正派;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3.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具有洋浦开发区户籍者可优先考虑。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各招聘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书记员(7名):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快;2.年龄30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3.身高,男性165cm、女性155cm以上;4.优先条件:书记官专业、法律专业优先,有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速录技能鉴定等级证书优先。
(二)协警(2名,男女各1名):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2.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3.年龄30岁以下(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特种兵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4.优先条件:警官学院、政法院校、体育院校毕业生优先;优秀复退军人(当过班长、立过功、受过奖)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有不良劣迹的。
二、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7日至4月28日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1410办公室
网上报名邮箱:1033492128@qq.com;
3.报名登记: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计生委出具的婚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可在政审时提交。
网上报名可提交扫描件,面试时再提交原件审核。
4、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生(0898)28826017(传真) 28830753
(二)初审和面试
1.经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初审筛选确定进入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2.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体检
1.按一定比例,按测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四)确定人选,培训上岗
综合测试和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名单。然后通知报到、组织培训,安排岗位。
三、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海南珠江格瑞物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在合同有效期内,本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法院书记员、协警身份。
四、福利待遇
聘用书记员、协警的工资薪酬不低于本区社会就业最低生活补贴标准计发;试用期生活补贴按应发薪酬80%发放,试用期满后给予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
海南省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