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为平稳有序地组织好我校2017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说明如下:
一、主要观测点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组织综合测评。综合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经济视野,人文素养,逻辑分析、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能力及素养。
二、测评组织形式
(一)机测
1、测评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应用英语、应用法语、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电子商务7个专业。
2、测评形式
以专业为单位,通过考生上机答题,满分80分。
3、测评时间
4月16日上 9:00—10:15,测试时间为75分钟,考生中途不得提前退场。
8点30分考生进场,按准考证上所指定的考场候考;考试正式开始后15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场;测评区域实现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4、测评地点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详见准考证。
5、测评内容
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应知应会的人文与自然科学普及类知识;生产生活常识;政冶经济视野、职业素养、行为礼仪、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简单知识与判断;对数据、图形的逻辑推理;利用高中阶段掌握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报专业及专业相关知识的基本认识。
(二)面试
1、测评专业
旅游类、导游2个专业。
2、测评形式
单独面试。通过专家组面试形式,满分80分。
3、测评时间
4月16日上午 8:30开始,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8:00—8:20全体考生在指定候考区候考,根据抽签顺序逐一进入对应面试室参加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面试区域实现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4、测评地点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详见准考证。
5、测评内容
语言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适应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
四、测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生及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终止考试资格或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