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春季高考考生)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院长任组长,相关专家、纪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高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相关技能和知识的掌握程度。
抽签:考生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专业技能测试的基本顺序,按照抽签号的顺序分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60分钟):
根据测试题目分组进行,测试所用器材由学校统一准备,考生采用动手操作、问题解答等方式进行测试。
主要从简易门铃电路的制作与调试等方面进行测试。
有本专业特长的考生可进行专业特长展示(材料自备),并利用2分钟时间进行作品陈述。
四、考核程序
1.抽签确定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座号
时间:下午13:00-13:30
地点:北校区实训楼405室
2.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下午13:30-18:00(每场60分钟)
地点:北校区实训楼416室
五、计分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满分150分,实际操作题目占100分;回答问题题目占50分。
实际操作题目:主要从考生的操作规范、操作步骤、操作结果正确与否等方面赋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赋分,满分100分。
回答问题题目:按照问题回答的正确性、完整性等方面赋分,满分50分。
六、成绩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独立评分,由专业技能测试考核专家对每位考生的操作情况及回答问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严格评分,由工作人员收取评分表送交评分室成绩统计员,成绩统计员在纪检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场统计计算分值。评分结果不解释。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从专业技能测试、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及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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