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技术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春季高考考生)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制药与生物工程系主任任组长,相关专家、纪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方式为专业实操,考试时间30分钟。
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对基础化学、生物学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考生根据测试项目要求,按照给定的步骤,完成项目(考生不需要自带仪器用品)。
四、考核程序
时间:2017年4月15日13:00---16:30
地点:学院北区实训楼
考试安排:
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测试顺序。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小号到大号依次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候考室,等候测试;考生以组为单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五、计分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主要从考生操作规范和操作完成质量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成绩确定
专家评委对考生分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由工作人员收取评分表,成绩统计员当场统计分值。
所有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得分。
每项测试如果最高分或最低分有相同的情况,则只去掉一个最高分或一个最低分。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从专业技能测试、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及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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