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再问一下,我们签订的那个三方就业协议是在2012年3月13日以前签订的,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只有解除就业协议了,才算未就业人员了?谢谢,老师。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回复:你好,资格复审时除应提交2012年3月13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还需保证在录用考察前自行办理完毕解聘手续,方能符合录用条件,毕业证即为未就业证明,无需再另行开具其他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