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8名。其中城关镇、南寨镇、张家塬镇、草碧镇、水沟镇、崔家头镇等6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各1名,高崖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合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本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
5、具有一定的政策知识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6、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编排和文字处理能力;
7、人际关系融洽,服务意识较强,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协议书一年一签。
2、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公益性岗位补贴为上年度宝鸡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养老保险以上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20%的企业缴费比例缴纳,医保、工伤和失业保险分别按照上年度宝鸡市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6%+5元、1%和2%的企业缴费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派遣机构从公益性岗位补贴中代扣。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四、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民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时,招聘岗位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5、资格审查:4月17--4月18日。报名工作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计算机操作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面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和社会基本常识。
3、笔试:4月19日上午。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4、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5、计算机考试及面试:4月25日上午进行计算机测试,下午面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计算机操作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
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计算机测试成绩占总分的3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及各岗位招聘名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考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市民中心一楼进行公示,体检指定千阳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市民中心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审查。
七、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联系人:赵佳美
联系电话:13891747199
千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