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学工作需要,三门技师学院(筹)拟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5名。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团赴四川开展引才活动的通知》,本学院将组团赴成都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21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西华大学、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馆。
报名时:带近期一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毕业院校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参加报名,但在2017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四、考核或考试
本次招聘将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直接考核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需考试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开考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
五、体检
根据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主管机关取消考试资格,截止现场报名时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4.发现有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九、其他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研究确定。
4.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到相应的集体户。
十、本公告由三门技师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312666
监督电话:83361711
三门技师学院(筹)
2017年4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