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报名。采取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方式进行。各县(区)报名由各县(区)纪委组织,进行初审把关和汇总,以县(区)为单位集中报市纪委复审;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报名由本单位组织,进行初审把关和汇总,集中报市纪委复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2017年滨州市纪委机关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4)《2017年滨州市纪委机关公开遴选诚信承诺书》;(5)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其中县区选调生、副科级干部由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出具);(6)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7)《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向市纪委推荐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复审地点:市政大厦0925房间,市纪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