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认真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治田、谢春晖
成 员:李亮、江学良、王传新
联系人:宋巧利 027-87194851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资格要求
参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分为四个环节: 诚信考核、体检、外国语测试、综合面试。
(一)资格审查及要求
时间:2016年4月8日;
地点:流芳校区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具体要求:(1)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考生在4月1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交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需另交加试费200元。
(3)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邮编(应届同学请注意:请勿填写本科毕业学校的宿舍地址,录取通知发放时间超过了办理本科毕业时离校时间);。
(二)专业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外国语测试。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可以通过对话形式进行,也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2、综合面试50分(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知识面、学术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武昌校区校医院体检,体检费 35 元,由考生自理。空腹到校医院参加复试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及预录工作
1、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分,其中外国语测试占50%,面试占5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外国语测试成绩)。
2、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诚信考评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5、复试后注意查看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考生如有异议必须在10日内提出申诉。
6、录取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分组
专家小组
负责人:刘治田
小组成员:
秘书:游峰
面试时间:4月8日下午14:30
地点:武昌校区化药楼2楼等离子体重点实验室
六、注意事项
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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