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第二批次)
各位考生: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经确定,我校2017年第一批次调剂复试已经结束,目前部分专业尚有复试缺额,需要接受调剂考生。现将我校2017年第二批次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要求
(一)调剂成绩要求
1.我校各专业类别(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B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B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要求相同。
(二)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学院名称 | 学院代码 | 专业代码 | 学位类别 | 专业名称 |
基础医学院 | 001 | 100601 | 学术学位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中药学院 | 005 | 100800 | 学术学位 | 中药学 |
临床医学院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002 | 105701 | 专业学位 | 中医内科学 |
(三)调剂基本条件
1.所有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我校的复试成绩要求。
2.考生必须符合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考生申请调入专业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中医[1057]专业)的考生若调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以非全日制资格报考的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要求必须与“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B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相应学科专业的要求相同。
6.报考中医[105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
7.第一志愿报考中药类、药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学位。
8.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9.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指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的调剂申请。
10.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也不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
11.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属违约行为。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也不接收此类学生的调剂。
(四)调剂时间安排
1.我校将于2017年4月5日起开放调剂系统,请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我校第二批次各学科专业调剂缺额计划一旦完成,即行关闭调剂系统。
2.我校将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进行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友情提醒
(一)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因而要慎重选择志愿。
(三)申请调剂考生在调剂过程中,请务必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修改相关设定,如: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是否同意待录取。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请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校相关二级学院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三、复试调剂期间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名称 | 工作人员 | 联系电话 |
基础医学院 | 蒋老师 | 0871-67468882 |
中药学院 | 张老师 | 0871-65918127 |
临床医学院 | 周老师、华老师 | 0871-66280190 |
校研招办 | 陈老师、沈老师 | 0871-65918241 65919088 |
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