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体发〔2013〕60号)及《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相关规定,西安市体育局面向社会招聘优秀运动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分4月份、10月份各一次,计划招聘16名,招聘岗位及时间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体育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6周岁以下报名者,需监护人书面同意),个别项目成绩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代表西安市参加陕西省及全国比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专项成绩要求。
(二)不符合报考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人员;
3.严重违反运动队相关管理规定及纪律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4月份招聘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10月份招聘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1日止。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应聘单位(见附件)进行现场报名。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安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对于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报名所需材料等具体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7980
附件:西安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西安市体育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