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济源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外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济源市境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申请教师资格其它必备条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申请一般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由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体检合格,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市天坛医院进行体检。
4.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申请人,要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5.学历认证(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申报和相关条件准备
1.网上申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第二、三类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员分类中的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网报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仅选择到“某一类”,要选择到具体学科(特别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网上申报”,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并打印(网上直接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其中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上交材料及体检上交的照片同一底版,否则不予受理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25日。
2. 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申请人,要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4. 准备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体检
参加人员: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体检时间:2017年4月18日—4月22日。
体检医院:济源市天坛医院(济源市天坛中路938号)
注意事项:
①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日期内早上8:0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一式2份打印,网址:http://jszg.haedu.gov.cn/zlxz/)、一寸彩照2张(与网报上传同底版),进行体检(空腹),过期不候。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②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③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空腹参加体检;
④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不得提前或推后(如系特殊情况确须变更体检时间的,请提前与医院联系);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4月24日-2016年4月28日
地点:济源市行政审批中心(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D区3楼教育局窗口)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3. 现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装入档案袋提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请在网报系统内录入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背面用圆珠笔写上临时序号、姓名、申请种类、学科);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11)原件、复印件分开放置,复印件与原件排列顺序同上面顺序,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好。档案袋上标明姓名、申请种类及学科、联系电话 等信息。
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3)、(4)、(6)、(7)、(9)、(10)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在济源教育网或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证件领取地点在济源市民之家教育局窗口,领取时间将通过本网站通知。申请人可在5月中下旬登陆本网站[公众服务]>[教师资格认定]栏查看有关通知。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及时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咨询电话:0391—6613296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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