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承认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具体招生计划将于6月公布,可先行参考2016年招生情况: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民办)2016年美术类本科专业继续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招生,招生专业含含美术学(师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承认以上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1)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经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校也可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若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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