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未能在学校指定时间报到,视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否则作零分处理。
四、报到时,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多媒体终端设备等私人物品,须按学校要求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区域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必须根据我校公布的面试时间,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取面试序号并参与面试流程培训。
六、考生按自己抽签所确定的考场号与面试序号参加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候考室实行全封闭,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七、正式面试开始前,工作人员按考场号与面试序号逐一引导候考室的考生进入准备室;准备室考生随时准备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八、考生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答题结束前1分钟,工作人员举牌提示考生时间“剩余1分钟”。
九、面试一结束,考生领回准考证与身份证后,方能离开考区。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