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经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按照“在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的原则,最终确定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819人。其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计划招生20人,入围考生98人,分数线为65.33分;小学教育专业计划招生40人,入围考生199人,分数线为65.67分;学前教育专业计划招生60人,入围考生76人,分数线为64分;特殊教育专业计划招生20人,入围考生47人,分数线为62.33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计划招生30人,入围考生150人,分数线为71.67分;英语专业计划招生26人,入围考生129人,分数线为74.17分;生物科学专业计划招生24人,入围考生120人,分数线为62分。具体入围名单详见附件。考生还可以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zsb.zjnu.edu.cn/swyt/)进行成绩查询。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
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具有985、211院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等高校先修课程学分或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及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老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我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本公示至4月14日17:00止。对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9-82282245;传真:0579-82282335;邮箱:zsb@zjnu.cn。纪委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