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首要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本区
2、合格学历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从教育部考试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证明也适用)。
5、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以上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舟山教育学院网站《在线办事—办事指南》(http://www.zsjyxy.cn/Category_202/Index.aspx 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指南>。
二、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类网上申报并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1.社会人员网报时间:3月27日--4月19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自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在4月19日至4月21日工作时间到现场确认。
2.本市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报时间:6月5日--6月21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自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在6月21日至23日工作时间到现场确认。
三、报名方式: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
2.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3.选择“认定机构”,我局负责本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4.选择“确认点”,详见以下第三部份。
5.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6.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正反面复印一式二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也可在舟山教育学院网--表单下载处下载
http://www.zsjyxy.cn/Category_202/Index.aspx
三、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电话
定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海区办证中心(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综合窗口),电话:2601163
2.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必须是A3纸正反面复印,一式二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到相关思想品德鉴定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3)体检合格证明(从舟山教育学院网站《在线办事—表单下载》处http://www.zsjyxy.cn/Category_278/Index.aspx下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幼儿园教师请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自行体检,所有的体检结论单(心电图、B超单子等)必须要附上。定海区定点医院为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体检各项结果由医院注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或人事档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前、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第二种以上教师资格人员);
(10)《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粘贴本》装订成册,样式见舟山教育学院网站《在线办事—表单下载》处,将(2)、(3)原件、(4)--(10)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由确认点核对无误后退还本人,《申请表》和《粘贴本》上交确认点。
(11)两寸彩照四张(必须与上传照片一致,上传照片规格:“文件类型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其中两张贴于申请表上,一张贴于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电话用于做证,照片必须是清晰的证件照,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以申报。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