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批准,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评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对象资格及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3、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研究生放宽到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实施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从事文字工作2年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政研室、研究室等政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以上等次;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以及新提拔在现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办公楼404办公室。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2017年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④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⑤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2、资格审查。由市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映。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分两轮,第一轮撰写综合性材料,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查询成绩;第二轮撰写调研报告,以第一轮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成绩通过电话通知本人;按照第一轮和第二轮各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进行公示。在笔试和面试阶段,如有考生放弃,按相应成绩依次递补。
4、考察与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采取综合评价量化评分方式。进入考察阶段后,考试成绩归零,主要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合格后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考察综合评价量化评分依次递补。
5、公示与试用。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厅务会审议确定拟调对象,并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公示7天。拟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
6、调动。试用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指导,市委办公厅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88666676,88666655。
附:《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2017年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