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在山西、新疆举行的艺术类校考成绩评阅与核查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3月27日-4月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818——2790027)。
合格线将根据我校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进行确定,敬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或扫描网站上方的二维码,关注文理微招生公众号,获取我校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