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现就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到
(一)报到时间:3月25日9:00~17:00;
(二)报到地点:丽水学院西校区图书馆大厅;
(三)报到事项:1.核对考生信息;2. 熟悉试场地点。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
面试分上午场和下午场(分场考生名单将在3月25日考生报到时公告,考生也可通过微信等方式查询);
上午场:入场时间7:00—7:30,面试(候考)时间8:30--11:40
下午场:入场时间12:00—12:30,面试(候考)时间13:30—17:00
(二)面试报到地点:教6幢(清远楼);
(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质。具体为①仪容仪表;②口头表达;③思维能力;④特长展示(面试室只提供电子钢琴、粉笔,其它特长展示用具由考生自带,但须经我校考务人员认可,严禁携带MP3、音箱、照相机等电子产品)。
(四)面试流程:
1. 面试报到;
2.抽签决定面试先后(在报到室抽取面试顺序号),接受面试培训;
3. 抽签决定面试试场;
4. 考前准备:考前进入准备室,领取面试题备考,准备时间5分钟;
5. 面试:考生凭面试顺序号和考场号,进入相应面试室面试;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问题回答6分钟,特长展示2分钟)。
6、面试结束,进入休息室休息(可带书阅览);须等本场考生面试全部结束方可离开(上午场考生约在11:40离场,下午场考生约在17:00离场)。
(五)面试须知:
1. 为确保公正公平,考生面试的先后及考场,由两次抽签随机确定。
2. 考生须按时报到,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 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
4. 考生进入面试区域(报到室、准备室、面试室、休息室),严禁携带手机、MP3、音箱、照相机等电子产品,也不允许携带书籍之外的非考试用品。
5. 考生进入面试室,除出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和考场号外,不得透露其他任何身份信息。
6. 面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题带出面试室,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考题。
8. 在面试过程中,将安排考务人员随时引导,考生须听从指挥;在面试区域内,不得高声交谈影响他人。
9. 由于考生等候时间较长,允许考生带书籍在报到室和休息室内阅览。
上述内容中的禁止性规定,所有考生务须遵守;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成绩评定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4月7日后,考生可以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三位一体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也可通过微信查询。最终入围考生名单将于4月10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于3月20日至25日在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五、专业志愿填报
专业志愿可以兼报。考生可以填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民族学、生态学、园艺中的一至六个专业,但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及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段,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请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