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38号)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我局决定对阳东区2016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27日至4月5日,欢迎单位和群众对评审结果提出意见,并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我局监察股、人事股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反映评审结果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受理部门和联系人:
1.阳东区教育局监察股(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湖滨西路,邮政编码529900,联系人陈均华,联系电话0662-6330195);
2.阳东区教育局人事股(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湖滨西路,邮政编码529900,联系人刘谷满,联系电话0662-6616795);
3.阳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湖滨西路,邮政编码529900,联系人谭晓艳,联系电话0662-6651107)。
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