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院院长任组长,包含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成员须有副高以上职称。
2、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制定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5、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7、小组另设秘书一名,一般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担任,负责做好学院招生录取信息整理和上传及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高职称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须具备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过程相关工作;小组成员的研究领域应与复试专业高度相关。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4、复试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集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
2017年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月22日-3月22日,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向考生公布。
(二)确定复试人选
学校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根据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各招生专业按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确定复试人员,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计算包含推免生。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组织好生源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第一志愿所报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原则上应为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同时,考生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且数学科目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数一、数二、数三、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调剂时数学难度高的专业可向数学难度低的专业调剂,原则上不可逆向调剂。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085206动力工程)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3)学院欢迎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等相关学科背景的考生报名调剂。
3、调剂程序
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具体缺额情况,报学院,转交研究生部发布调剂专业相关信息。
考生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各专业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及时按模板格式上报学院,并向考生发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同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办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学院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部统一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4、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扩大复试的比例。根据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所以要淘汰第一志愿考生,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分专业组织进行复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严格参照《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环节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执行。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着重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诚信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主要分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
1.业务课笔试:考试时间一般120-180分钟,考试科目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执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执行,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重点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应有全程录音录像和详细记录,并由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当场打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以上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有一个环节成绩不足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总成绩当中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四、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合综合面试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生总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并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审核之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名单在校研招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式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式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五、监督工作
1.实行责任分工制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领导和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督查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根据工作安排,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研究生部,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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