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一)技师及以下
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
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劳动关系协调员
日常鉴定职业(工种):汽车维修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修理工、电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车工、铣工、焊工、美容师、美发师、保安员、评茶员、眼镜验光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育婴员、养老护理员、防水工、混泥土工、钢筋工、砌筑工、架子工
(二)高级技师
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
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车工、焊工、汽车维修工(汽车修理工)、机修钳工、电工(维修电工)、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
以上鉴定职业(工种)如遇政策变化,将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申报条件
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请登录义乌职业技能鉴定网 (http://www.ywks.net/default.aspx)搜索栏进行查询。
三、鉴定时间安排
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20日、21日和11月18日、19日。全省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20日、7月22日和11月18日。
参加2016年物流师全国统一鉴定,公共营养师、职业指导人员、信用管理师等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日常鉴定时间,由各鉴定机构根据《义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17年度国家职业资格日常鉴定时间安排》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日常鉴定:
1、《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
2、原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2寸白底照片两张。
全国(省)统一鉴定:根据网上报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报名工作
日常鉴定:参加培训鉴定人员可选择到相应的培训机构报名,也可到义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管理科报名。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生个人登录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报名系统(http://zynl.zjhrss.gov.cn/online )注册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确保准确无误。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
报名及面审缴费地址:香山路389号人社局三楼310室,联系电话:0579-85322926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1、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2、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2017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