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集聚。韩城市2017年面向“985”、“211”重点院校招聘各类紧缺急需应用型人才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为韩城市钢铁、陶瓷、健康、煤化工“四大千亿产业集群”和水科技、文化、花椒、影视影业、大宗商品交易、铸造、新能源汽车、环保、黄河水产、内贸外贸“十大百亿企业集团”以及金融、现代服务业、外事等相关岗位招聘各类人才10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985”、“ 211”重点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良好的岗位适应能力,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在应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在高校(985,211)设点举办专场校园招聘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考察考核或考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校园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或考试、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1、发布公告。在韩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cheng.gov.cn/)、韩城市人社局(http://www.hchrss.gov.cn/)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校园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网上下载《韩城市2017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表中内容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等内容,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yk5223389@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现场招聘会前两天下午6点结束,未在规定时间段报名的,可以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予以登记。
4、现场招聘。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并逐一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校园招聘会。
5、资格复审。校园招聘会现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简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生专业证明、成绩单、学生证。
6、综合考察。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通过简历评价、面谈面试、综合评价初步确定拟聘人选,并草签就业协议。(综合考察难以确定拟聘人员的组织考试确定人选)
7、审核公示。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进一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或考试结果提出聘用意见,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聘用。
8、聘用办理。公示期满后,由韩城市人社局印发聘用文件,开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被聘人员凭通知书确定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岗位需求计划》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
2、应聘人员报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报名信息错误或不实引发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聘用手续按照程序即时办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待毕业离校后办理。
咨询电话:0913-5223389(韩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