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你好!我大学毕业后曾经在自己本校大学的一个部门 被聘用为临时工作人员!但是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那么在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时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用学校盖上公章的证明可以么?如果不可以 我该怎么提供证明通过资格审核?
2、我所经历的工作经验算基层工作经验吗?因为我所在的单位属省级单位!
3、资格复审时我应该提供哪些材料才能顺利通过?
4、资格复审的单位 会不会联系我所在的单位确认我是否在单位工作过?
请老师赐教!!谢谢啦!
回复:你好,1、所在学校为事业单位可由学校开具证明,不是需提供合同等证明。
2、毕业后算(未取得毕业证之前的社会实践不算为)。
3、所需材料请待资格复审通知确定。
4、政审有可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