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统计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人数
(一)综合文秘岗位1名;
(二)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
1.综合文秘岗位:正科级(含)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98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的可放宽至197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2.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岗位:副科级(含)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98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98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化市统计局人事部门(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21楼2122办公室)。
3.咨询电话:0745-2714792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下载《怀化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近期红底免冠彩照2张;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报考人员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统计局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件。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前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怀化市统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统计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经本次公开选调调入怀化市统计局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统计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怀化市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1405(怀化市统计局纪检监察室)
怀化市统计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