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委托平远县鸿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录8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电脑操作;
5、学历及专业要求
职位代码 | 专业 | 全日制学历 | 招录人数 | 其他条件 |
A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全日制本科 | 1 | 有初级会计师证者优先 |
B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4 | 有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
C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 | 3 |
二、福利待遇
试用期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2500元以上,按照相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三、招录程序
1、笔试(占60%)。
2、面试(占40%)。
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录用。体检合格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8日;
2、报名地点:平远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股;
3、提供材料:①学历证书、②身份证、③户口本、④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⑥相片两张(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0753-8899391。
平远县鸿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