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员交流,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结合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便民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愿意从事便民辅助人员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3.男性,族别不限,户籍不限,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内;
4.复转军人,警官学校毕业、具有b1以上驾照者,条件可放宽。
有下列情况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4.有吸毒、纹身及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便民辅助人员工作的。
5.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人员。
二、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采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录用等程序。
1.面试地点:新疆克拉玛依乌尔禾区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面试时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填写《便民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到3月31日 。
4.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 招录人员采取合同制用工。工资总额为 4895元/月,其中基本工资为3735元/月(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提供免费住宿及三餐,伙食补助标准为750元/月;享受相应福利补贴410元/月。享受高温福利1650元/年;工资实行晋档,标准为每两年600元;纳入工会管理,享受工会会员待遇(生日礼物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夜班费、双休日加班费等福利待遇。
2. 一经录用,工作满一年后,可依照乌尔禾区户籍迁入优惠政策,将本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户籍迁入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
联系人:杨 剑 6961028 18809901733
邮箱: wehqggjyglj@163.com
乌尔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