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让权力不再随意,才能少些“短命工程”,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
造价800余万元的郑州黄河路文化路天桥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仅用了5年多就开始拆除。而同样在郑州,刚刚铺好的道路也被切开用于铺设电缆。
“短命工程”一方面干扰群众生活,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巨额浪费。但从近年的报道来看,全国各地拆了建、建了拆的现象屡见不鲜,群众埋怨归埋怨,但好像也没啥用。
撇开每一次大拆大建背后可能存在的贪污腐败等问题,分析“短命工程”产生的原因,地方一般都会承认城市规划预见性不足,部门联动机制不畅等等。但是,即使除去这些,仍然有一些广场、喷泉、长廊等文化娱乐设施建而不用、久而拆之,这些做法则明明白白印上了“政绩工程得摆在面儿上”“政府钱花了反正不心疼”的想法。
说白了,领导有决策权,事情说办就办了,典型的有权就随意。
但是,纳税人的钱能这么花吗?肯定不能。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大拆大建?显然,责任追究不到位,后果不严重,领导没顾虑恐怕才是主因。
决策追责不严,领导就能“拍脑门”,管它靠不靠谱;执行追责不严,领导就能“拍胸脯”,管它有没有风险;终身追责不严,领导还能“拍拍屁股走人”,烂摊子爱谁管谁管。
其实,在其他领域,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比如环保,以前有的地方领导在任期间,大量“两高一低”企业开工建设,结果就是GDP上去了,环境污染了,领导提拔走了。
不过现在就不行了。今年9月,国家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责。出了问题,甭管提拔、退休还是调离,一律严肃追责。将来想晋升?先翻翻之前有没有欠过环保债。这样为官一方,就得掂量掂量短期GDP增长与污染风险加大之间的关系了。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一年多以来,多地多领域都开展了各种探索,但具有操作性的成果寥寥可数。所以,要学学环保追责,控制住领导干部“拍脑门”决策,让权力不再随意,才能少些“短命工程”,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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