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哪些奖项可以申请素质特长加分?
答: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记18分;其它省级文娱竞赛(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戏曲)一等奖记18分、二等奖记16分、三等奖记13分。
(4)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类竞赛获得个人项目省级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团体项目(两人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18分、二等奖记16分、三等奖记12分。
(5)技能竞赛类: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团体项目(两人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18分、二等奖记16分、三等奖记14分。
(6)舞龙、舞狮、龙舟等:高中阶段获全国比赛前8名记20分,获省级比赛前6名记15分,获市级比赛前3名记15分。
符合我院素质特长加分申请条件的考生需提前向我院申请,于4月5日前将记分证书原件电子照片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加分申请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好并签署中学意见)分别加盖公章后拍照发送至我院规定的邮箱内。并于现场确认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交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未在现场确认时上交相关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素质特长加分。
所有素质特长测评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组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学院将于4月18日12:00─4月23日12:00公示经过初审符合素质特长考察条件的考生。素质特长类记分项目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类记分满分20分,无符合素质特长考察条件的记分为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