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鼓励和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对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推行错时停车。
但不少市民担忧,虽然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管理、安全、技术、业主权益沟通等配套措施跟不上,很难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错时停车的热情。
“晚上我们这里的车位倒是基本都空了下来,但借给周边居民停车,万一有人恶意超时停车,到了第二天上班时间也不开走,这样肯定影响单位的运行秩序。一旦居民车辆停在单位院子里被剐蹭或玻璃被砸,责任该由谁来负?”太原市某机关门卫王师傅说。
山西省畜牧局工作人员刘旭斌认为,错时停车“看上去很美”,但推行起来难度不小,“机关里工作忙,有时候晚上难免加个班。遇到这种情况,车位不能按时空下来,而不知情的私家车又如约驶进了单位,这样一来很容易造成单位大院的拥堵”。
不仅是单位人员,作为居民小区的住户和物业管理方也有着疑惑。“机关单位害怕放私家车进来后有人会恶意超时停车,或者出现什么安全问题。我们如果放单位的车进小区,又何尝不是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啊!”某单位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
尽管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障碍,但杭州、无锡、北京等“先行者”的实践表明,只要把相关的配套措施落实到位,错时停车的“靴子”落地就不难。比如,针对恶意超时停放的车辆,有的城市采取了信用记录的措施,即当车辆超时停放次数达到一定数量时,单位或小区可以将该车列入“黑名单”,拒绝其再次停放的请求。
对于错时停车增加了单位和小区管理难度、安全隐患的问题,一些城市的对策是增加安保人员的数量,由他们负责车辆出入的秩序,同时加强内部的巡逻。
这当然会增加一笔不小的人力成本,因此不少涉及的居民小区、单位都会对参加错时停车的车辆收取一定的停车费。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资源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实行有偿停车的收入本应上缴财政。但为了提高各单位参与错时停车的积极性,各地普遍做法是,错时停车收取的费用除一部分上缴财政外,其余的留给单位,用于补贴本单位停车设备维护维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开支。而小区停车资源对外共享则必须征得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而且小区物业收取的错时停车费用,在扣除必要的物业开支后,剩余部分应该让全体小区居民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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