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为平稳有序地组织好我院2017年提前招生综合测评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2017年提前招生综合测评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综合测评的实施方案;制订评分标准和测评规程;负责成立测评专家组并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评过程中的问题等。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各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
二、测评内容
在以高中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的基础上,根据我院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组织综合测评,综合评价考生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普通高中考生重点考核综合素养、专业相关知识、专业潜质等职业适应性内容,以“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中职考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侧重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内容。
三、普高考生的测评组织与形式
(一)测评对象
普高考生(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应用英语、电子商务、投资与理财、应用日语、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秘、酒店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茶艺与茶叶营销15个专业)。
(二)测评形式
以“技能测试+面试”形式进行,满分300分。技能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50分;面试采取个人面试或集体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其中一种形式,按照考生抽签分组的顺序进行,满分150分。
(三)测评时间
技能测试时间:4月15日上午8:30-10:00。
面试时间:4月15日12:00起进行面试,分第一场和第二场进行,面试的测评区域内设置测评区和候考区,参加第一场测评的考生须在11:30前到候考区集中,参加第二场测评的考生须在14:00前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以抽签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评顺序。未轮到测评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评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评区域实现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四)测评地点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五)测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分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模块,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核时政热点、逻辑思维、法律常识、生活常识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核专业相关知识、专业潜质等职业适应性内容。
2、面试
(1)个人面试的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①测评对象
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应用英语、电子商务、投资与理财、应用日语、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秘、酒店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茶艺与茶叶营销12个专业。
②测评内容
分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共6~10分钟。个人陈述包含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礼仪礼节,兴趣特点、素质特长等三块内容;回答问题包含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逻辑思维、创新思维能力,与专业相关的潜质等三块内容。
③测评要求
个人陈述围绕兴趣爱好、特长、人生理想、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个人介绍,不能透露个人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和学校名称等个人信息;回答问题须按要求回答所给问题,并回答老师现场提问,老师根据考生现场回答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问。
④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 | 分值 | |
个人 陈述 | 语言表达能力(其中应用英语专业测试英语口语) | 25 |
仪表仪态、礼仪礼节 | 10 | |
兴趣特点、素质特长 | 20 | |
回答 问题 |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 25 |
逻辑思维、创新思维能力 | 25 | |
与专业相关的潜质 | 45 |
(2)集体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①测评对象
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3个专业。
②测评内容
包括自我介绍、阅题、 讨论、综合发言等环节,共30分钟。包含职业礼仪素养、逻辑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总结概括能力等四块内容。
③测评要求
以小组为单位参加集体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每组10人,按照抽签进行分组。在测试过程中,考生严格遵守面试规则,且不能透露个人真实姓名、家庭地址和学校名称等个人信息。
④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 | 分值 |
职业礼仪素养 | 30 |
逻辑表达能力 | 40 |
组织协调能力 | 60 |
总结概括能力 | 20 |
四、中职考生的测评组织与形式
(一)测评对象
中职考生(会计、软件技术2个专业)。
(二)考试形式
采用笔试形式。
(三)考试时间
4月15日一天。上午8:30—10:00语文, 10:30-11:30英语,下午14:00-15:30数学。
(四)考试地点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五)考试内容与分值
由我院依据2017年浙江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大纲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总分为300分,语文120分(其中作文40分)、英语60分、数学120分。
五、评分方式
对考生的评分,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测评考评守则的要求独立分别评分。其中,集体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取所有专家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个人面试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综合测评评分教师守则》的规定。
六、测评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实施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