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2016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教师综合成绩予以公示。专业知识考核由各招聘单位对拟进入专业知识考核环节的人员组织开展,所有进行完专业知识考核的人员都参加由丰台区教委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3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综合成绩公示中,在“是否进入体检”一栏,标注为“是”的进入体检环节,标注为“否”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和考核工作于3月27日-3月31日内完成,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体检和考核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63811035;监督电话:63811026
丰台区教委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