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有关事项,提交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2)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职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3)因达到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将于3月24日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公布,并将公布核减选调计划数的职位。
2017年郴州市桂东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