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山东省审计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审人字〔2017〕26号)要求,现将报送2016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一)申报范围
从事审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中,取得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
实行按岗评审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空缺需求,组织申报推荐。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有关信息资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其中,在填写《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时,应在第一页最后一栏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人签名。
2.单位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审核把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意见栏内公章一致。
二、申报评审方式
2016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呈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 sdzc.sdeic.gov.cn)在线填报和上传数据。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个人申报:登录系统、在个人用户窗口注册账号信息、填写保存信息数据、打印一览表、上报数据、原始评审材料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窗口注册账号信息、接收审核个人数据、设置申报路径(根据人事档案管理关系,至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各区市人社局),上报数据、报送原始评审材料。
3.主管部门:登陆系统、在单位用户窗口注册账号信息、接收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数据、设置申报路径(至市审计局),上报数据、报送原始评审材料。
4.市审计局: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窗口注册账号信息、接收审核数据、打印上报表格、设置申报路径(至市人社局),上报数据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接收审核数据、上报数据至山东省审计厅。
三、报送材料及填表说明
(一)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和数量
1.《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到市审计局人事处领取,必须本人填写、签字,不得使用自行打印装订的表格材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简称《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从网上申报系统直接生成)。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审计师或相关系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同时报送《2016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7.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8.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1份。
9.反映工作经历,担任主审的审计项目(审计调查、专项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科研课题立项依据、报告等材料原件,不超过5项;反映审计业绩成果的奖励证书等原件,不超过3件;反映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原件,不超过4件。提供的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在材料封面注明“本人提供材料情况属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优秀审计项目材料的,须经所在审计机关法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10.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11.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填表说明
1.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2.申报材料中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律使用法定全称。“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3.“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5.《一览表》中“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成果和奖项,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6.“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7.“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区(市)、市直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对不符合评审条件和呈报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尾页和前一页之间。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省内使用成绩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成果证书等原件,单独放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应列明证书名称和数量。
(四)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若提供的文章发表在报纸上的,应一并提供该报纸的整版。
(五)申报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六)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放置在结实的文件盒(不用塑料的)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档案袋封面目录必须相符。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17日。请各区(市)、市直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审计局人事处(青岛市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1811室,联系电话:83876270)。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相关政策文件信息和表格样式,可登陆山东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或山东省审计厅网站(http://www.sdaudit.gov.cn)相关栏目查询、下载。
(二)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是审计或相关专业,取得学历后需继续从事审计工作满3年以上。
(三)任职年限以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呈报的成果、著作、论文等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底。
(四)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收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执行,每人收取360元,交市审计局人事处。
七、严肃评审纪律
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否则取消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对各区(市)、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把关不严材料失真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审计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1.2016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2.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