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预留部分2017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用于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调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生源调剂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文
成员:李栗燕王炳鲁兴虎高志宏
秘书:曹春华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启钱
成员:李君王晓庆谢丽
三、学院各学科优秀生源调剂复试分数线
一级学科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法学 | 0301Z1 | 航空航天法学 | 315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030105 | 民商法学 | ||
030107 | 经济法学 | ||
社会学 | 030301 | 社会学 | 34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13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15 |
四、接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条件
1、只接收2017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34所自主划线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报考上述高校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上述34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及上述高校的分校、独立二级学院及主校区所在地以外的异地校区的毕业生不在接收范围之内。(对提交虚假信息的调剂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调剂资格)。
3、法学专业要求考生申请调入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社会学专业要求考生第一志愿须报考社会学专业且本科专业为社会学或社会工作;法律硕士专业要求考生第一志愿须报考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相关专业领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4、根据考生提交的调剂复试申请信息(调剂复试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12日),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调剂复试名单,详细名单将在我院公布。
五、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
1、统考生:① 准考证;② 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
法律硕士3月17日上午8:00开始
法学3月17日上午8:00开始
社会学3月17日上午10:00开始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以及材料不符合我院调剂复试要求者均视为放弃。
3、面试地点:
法律硕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东区D3403
法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东区D3405
社会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东区D3408
六、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2、面试办法
学科组成立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决定,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学院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生复试评分表》。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生复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按教育部要求,我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学院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给出录取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初试成绩不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将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结束后,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签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两个小时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导师确定
每个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学院在考生入学前确定并统一上报录取考生导师。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312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025-52112679
投诉电话:025-84893101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