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66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兴义路1号
市内校区: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安龙校区:贵州省安龙县杨柳街18号
二、组织机构
坚持“阳光招生”制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新生,学院成立由校党委书记、院长负责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实施测评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机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及纪检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分类招生考务组、命题测试组、录取工作组和监察组,具体负责分类招生的选拔工作。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33号令严肃查处。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见附件
实际分类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分类考试内容、时间及方法
(一)分类考试内容
1、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70%。
2、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考生需参加学院面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以参加相关专业贵州省术科考试的成绩,作为报考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相关专业的考核(面试)成绩)]。
3、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分类考试、测试(面试)及录取时间
3月8日9:00—3月14日17:0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3月30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考生名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4月8、9日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业考试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张1寸免冠照片及相关材料)到学院按照要求参加考核(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社会认知能力等。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以参加相关专业贵州省术科考试的成绩,作为报考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相关专业的考核(面试)成绩。
4月11日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月14日前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月20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三)分类考试体检要求
报考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三)考生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报两个专业(不跨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由录取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凡经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录取后,被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高考。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设有下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慈恩基金、邓廷琮教育基金等),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选择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咨询与联系方式
1、招生录取咨询及纪检监察电话:0859-3236966
2、学校招生网址:http://zsjy.xynun.edu.cn/old/
九、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厅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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