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需提高5.1个百分点。据了解,目前,不少参与试点的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已经降低到只要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农民进城落户几乎是“零门槛”。但是,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不少参与试点的中小城市户籍城镇化率远远低于预期目标;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缓慢的背后,还存在一定的“逆城镇化”现象。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推进城镇化和放开城市落户限制,但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却出现农民落户城市意愿低,甚至很多人欲将户口迁回农村的“逆城镇化”现象,由此引发了广泛讨论。
综合分析
[原因分析]
“逆城镇化”,是本来有机会把户口落在城市却不落,或把户口从城镇往农村回流的现象。从世界发展史的角度看,极端的逆城镇化,是城市化后期大城市的人口和就业岗位向小城镇迁移的一种分散化过程。但显然,就我们的发展阶段而言,还远没有达到这种程度。从目前看,中国城镇化进程并没有停滞,也没有出现大规模“逆城镇化”,但针对局部出现的“逆城镇化”现象,有必要对此分析原因、找准对策。
农民不愿到城市落户,直接有这些原因;一是农村生活成本低,二是农村户口的利益链条在增加和拉长。随着我国城乡面貌的不断改变以及农村土地改革的变化,附着在农村房屋、农地以及农村户口等上面的利益越来越大,如农业补贴、农地潜在价值或现有价值已经大幅提升,农村户口的含金量或潜在含金量的增大。
与这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城市户口含金量的成色却在下降。比如,商品房价格不断攀升,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造成了城市生活成本过高,环境污染等原因也降低了城市的宜居度。中小城市虽不设落户门槛,但承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能力比较有限,市政服务和就业机会等优势不突出,对农民而言吸引力不强。特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落户门槛却很高,也形成了“想落的不让落,让落的不想落”现象。
逆城镇化”,根本上是由于目前很多城市宜居度不够高,生活压力却日渐增大,在就业等方面也对农民的承接力、吸引力不足造成的,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农民有“农村特殊利益”。
[对策措施]
总结
首先,要提高农民进城落户的意愿,推进人的城镇化,让进城农民和土地“解绑”、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是关键。如今,农村土地已实现确权,但尚未形成交易机制,因此可以探索让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权益自由交易,让农民获得公平合理的回报,从而自愿退出。
此外,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户口也需实质性放开,人的城镇化要以人为标准,诸如是否实际居住、工作、生活。以上海为例,“居转户”政策实施7年仅2.4万人落户,限制依旧较为严格。
总之,“逆城镇化”背后折射的是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欲破解改革难题,需城乡同步推进。既要探索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合理退出机制,也要在京沪等城市真正落实人的城镇化。毋庸置疑,户籍制度改革一旦破冰,必将为中国经济发展释放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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